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華巨金盛商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更正公告
華巨金盛商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更正公告
各潛在競標人:
一、項目名稱:華巨金盛商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二、項目編號:GXJB2025-C3-LC-027
三、采購人:廣西華巨房地產有限公司
地址:陸川縣溫泉鎮溫泉大道北11號華巨金盛商廈
聯系人:鐘秋玲
聯系電話:18154666638
四、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陸川縣溫泉鎮鳳凰一巷46號
聯系人:林洺儉
聯系電話:0775-7275701
五、監督部門: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監督電話:0775-7333106
六、現對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及采購文件部分內容做出如下更正:
1、原預算金額:“1、住宅(有電梯)物業服務費(不含公共能耗水電費):1.30元/㎡/月;2、商鋪服務費(不含公共能耗水電費):1.30元/㎡/月;3、電梯運行費:30.00元/月.戶;4、車位物業服務費:30.00元/月.個”
更正為
“(一)物業服務費
住宅: 1.3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2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2 元/月•平方米;
業主依法將住宅變更為其他用途的,根據變更后的物業使用性質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費。
(二)裝修垃圾清運費,是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委托乙方清運裝修房屋建筑垃圾所收取的費用: 6 元/平方米•一次裝修。裝修拆墻清運費 30 元/平方米,按實際拆墻面積計算。
(三)電梯運行費,是指為保證電梯安全有序運行使用而需要支出的費用,包括維保費、年檢費、電費、保險費、小額維修費 30 元/戶•月;發電燃油等費用: 按實際產生費用分攤 。
(四)消防設施運行費,是指用于保證消防設施安全運行的專業年檢、維保支出的費用:根據實際發生額度分攤,分攤方式(按實際產生費用分攤)。
(五)二次供水加壓費,是指乙方為二次加壓供水設備運行維護、清洗、水質監測及能耗等提供服務,向享受服務的樓棟所收取的費用:根據實際發生額度分攤,分攤方式: 一次性預繳100元,后續根據該戶用水量×(二次加壓管網月總電費+電損)÷二次加壓管網已入住戶月總水進行結算 。
(六)出入證(卡)制作工本費,是指甲方或者乙方為業主制作小區出入證(卡)的工本費。甲方為每戶業主免費配置出入證(卡) 2 個。超出部分,按照 20 元/證(卡)收取工本費。
(七)停車收費包括車位(庫)租賃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庫)物業服務費。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對車輛有保管要求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約定。具體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 車位(庫)租賃費,是指甲方將擁有所有權、使用權(人防車位)的車位(車庫)以及露天規劃的車位出租給承租人,并委托乙方所收取的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用):
1)地下室車位 300 元/個•月,子母車位 400 元/個•月;
2)地面露天車位 300 元/個•月;
3)電單車、摩托車車位: 18 元/個•月,出入卡工本費 20 元/張;
4)臨時車輛收費標準為: 1小時以內免費,3小時以內3元,8小時以內5元,12小時以內10元,超過12小時15元,24小時內收15元。超24小時后按上述規則(不再有1小時免費)循環累計計算。交付5年后,按照當時物價水平及市場需求進行調整。
(2)車位(庫)物業服務費,是指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所有的產權停車位(庫)提供秩序維護、公共清潔、公共設備維護等服務而向車位(庫)權屬人收取的費用:
1)地下室車位 30 元/個•月,子母車位 40 元/個•月;
2)地面露天車位 30 元/個•月;
3)車庫物業服務費 0.5 元/㎡/月;
4)三輪車車位 30 元/個·月。”
2、原“首次響應文件提交起止時間:“2026年02月 06 日09時00分至09時30分(北京時間)”更正為“2026年02月 11 日09時00分至09時30分(北京時間)”
原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6年02月 06 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更正為“2026年02月 11 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原開啟時間:“2026年02月 06 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后”更正為“2026年02月 11 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后”
其它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采購代理機構: 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26年02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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